第十九條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者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運輸工具加油站、加氣站除外),與下列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一)居住區以及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員密集場所;(二)學校、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三)飲用水源、水廠以及水源保護區;(四)車站、碼頭(依法經許可從事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的除外)、機場以及通信干線、通信樞紐、鐵路線路、道路交通干線、水路交通干線、地鐵風亭以及地鐵站出入口;。一類易制毒化學品的使用單位,應建立使用臺賬,并保存2年備查。遼寧智能危險化學品軟件研發
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又分為管制類危險化學品和普通危險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7版),危險化學品總共有2828種,實驗室常見的無水乙醇、鹽酸、硝酸、硫酸、甲苯、**、堿石灰、甲醇、乙酸乙酯、石油醚等試劑均屬于危險化學品。管制類危險化學品是指在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等環節受到公安局安全監督管理的化學品,包括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等。實驗室須明確危險化學品安全責任人和安全管理員,負責人員需定期檢查化學品的存放、標識、使用等情況。實驗室須***盤存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重量(或體積)等信息,建立危險化學品目錄,配備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或安全周知卡。在貯存期間,如果發現品質變化、包裝破損或標識不清等問題,應立即進行整改。 廣東智能危險化學品信息管理系統高校實驗室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使用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急救知匱乏。
第三十六條違反易制毒化學品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違反規定購買的易制毒化學品予以沒收;逾期不改正的,責令限期停產停業整頓;逾期整頓不合格的,吊銷相應的許可證:(一)將易制毒化學品購買或運輸許可證或者備案證明轉借他人使用的;(二)超出許可的品種、數量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三)銷售、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的單位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交易情況、不按規定保存交易記錄或者不如實、不及時向公安機關備案銷售情況的
第四章治安防范第二十五條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應當設置治安保衛機構,建立健全治安保衛制度,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負責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治安保衛工作,并將治安保衛機構的設置和人員的配備情況報所在地縣級公安機關備案。治安保衛人員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要求,經培訓后上崗。第二十六條易制爆危險化學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規范要求,儲存在封閉式、半封閉式或者露天式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內,并根據危險品性能分區、分類、分庫儲存。經營單位銷售易制毒化學品時,還應當留存購買許可證或者購買備案證明以及購買經辦人的身份證明的復印件。
第三十三條監督檢查應當記錄在案,歸檔管理。監督檢查記錄包括:(一)執行監督檢查任務的人員姓名、單位、職務、**;(二)監督檢查的時間、地點、單位名稱、檢查事項;(三)發現的隱患問題及處理結果。第三十四條監督檢查記錄一式兩份,由監督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管理人員簽字確認;被檢查單位管理人員對檢查記錄有異議或者拒絕簽名的,檢查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中注明。第三十五條公安機關應當建立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風險評估、分級預警機制和與有關部門信息共享通報機制。對個人購買的,只辦理一次使用有效的備案證明。北京智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控平臺
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備案證明一次使用有效,有效期1個月。遼寧智能危險化學品軟件研發
對個人購買的,只辦理一次使用有效的備案證明。第十條經營單位銷售***類易制毒化學品時,應當查驗購買許可證和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對委托**的,還應當查驗購買人持有的委托文書。委托文書應當載明委托人與被委托人雙方情況、委托購買的品種、數量等事項。經營單位在查驗無誤、留存前兩款規定的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后,方可出售***類易制毒化學品;發現可疑情況的,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經營單位在查驗購買方提供的許可證和身份證明時,對不能確定其真實性的,可以請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核查。遼寧智能危險化學品軟件研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