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條審查工作機制成員應當包括本部門、本單位的采購、財務、業務、監督等內部機構。采購人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建立相關和第三方機構參與審查的工作機制。參與確定采購需求和編制采購實施計劃的和第三方機構不得參與審查。第三十三條一般性審查和重點審查的具體采購項目范圍,由采購人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主管預算單位可以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確定由主管預算單位統一**重點審查的項目類別或者金額范圍。屬于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范圍的采購項目,應當開展重點審查。第三十四條采購需求和采購實施計劃的調查、確定、編制、審查等工作應當形成書面記錄并存檔。采購文件應當按照審核通過的采購需求和采購實施計劃編制。第五章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第三十五條財政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采購需求管理的監督檢查,將采購人需求管理作為采購活動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工作,采購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材料。第三十六條在采購項目投訴、舉報處理和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采購人未按本辦法規定建立采購需求管理內控制度、開展采購需求調查和審查工作的,由財政部門采取約談、書面關注等方式責令采購人整改,并告知其主管預算單位。全生命周期項目管理軟件定制,南京駿飛科技為您定制理想項目管理平臺!黑龍江采購項目管理平臺
第三十一條重點審查是在一般性審查的基礎上,進行以下審查:(一)非歧視性審查。主要審查是否指向特定供應商或者特定產品,包括資格條件設置是否合理,要求供應商提供超過2個同類業務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術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商標、品牌、技術路線等;評審因素設置是否具有傾向性,將有關履約能力作為評審因素是否適當。(二)競爭性審查。主要審查是否確保充分競爭,包括應當以公開方式邀請供應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開競爭方式;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采購需求的內容是否完整、明確,是否考慮后續采購競爭性;評審方法、評審因素、價格權重等評審規則是否適當。(三)采購政策審查。主要審查進口產品的采購是否必要,是否落實支持創新、綠色發展、中小企業發展等采購政策要求。(四)履約風險審查。主要審查合同文本是否按規定由法律顧問審定,合同文本運用是否適當,是否圍繞采購需求和合同履行設置權利義務。是否明確知識產權等方面的要求,履約驗收方案是否完整、標準是否明確,風險處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是否可行。(五)采購人或者主管預算單位認為應當審查的其他內容。吉林教育裝備項目管理決策平臺南京駿飛科技的項目管理云平臺,便捷高效,開啟項目管理新方式!
相關部門、、事業、科研、企業等各要素深度參與、相互促進的裝備發展格局。(二)工作原則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在教育部統一部署下,各地因地制宜確定裝備發展路徑。發達地區,重在優化結構,實現裝備與教育教學有機結合。欠發達地區,重在均衡提高配備和管理水平,并向農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傾斜。重視支持信息化教學裝備發展。育人為本、深度融合。實施素質教育,推進裝備與課程建設和文化深度融合,裝備與師資培養和教學實踐深度融合,裝備與教育教學和管理服務深度融合,滿足促進學展的學習需要。標準、支撐。以課程標準規定、裝備標準體系和規范工作機制為,強化法治意識、規范意識和意識,堅持推進裝備規劃、實施、管理的制度化和化。注重工作隊伍建設,發揮技術力量作用,注重基礎設施、數字資源、師生應用能力協同,實現教育技術裝備化發展。鼓勵創新、特色發展。支持基層進行實施模式創新、管理方式創新、應用技術創新。在標準化的基礎上,鼓勵充分發揮裝備作為課程資源的作用,實行特色化發展,實現標準化與特色化的有機統一。各方聯動、協同推進。立足獲得產品和服務,培育、引導、規范裝備市場,充分發揮其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工程類項目應當按照行業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方法和內容進行驗收。(七)完善驗收方式。對于采購人和使用人分離的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實際使用人參與驗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以邀請參加本項目的其他供應商或第三方機構及參與驗收,相關驗收意見作為驗收書的參考資料。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驗收時應當邀請服務對象參與并出具意見,驗收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告。(八)嚴格按照采購合同開展履約驗收。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成立驗收小組,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驗收時,應當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對每一項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的履約情況進行確認。驗收結束后,應當出具驗收書,列明各項標準的驗收情況及項目總體評價,由驗收雙方共同簽署。驗收結果應當與采購合同約定的支付及履約保證金返還條件掛鉤。履約驗收的各項資料應當存檔備查。(九)嚴格落實履約驗收責任。驗收合格的項目,采購人應當根據采購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供應商支付采購、退還履約保證金。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采購人應當依法及時處理。采購合同的履行、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式等適用《中華合同法》。供應商在履約過程中有采購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違規情形的。南京駿飛科技的項目管理系統,功能強大,為您的項目管理排憂解難!
應當開展需求調查:(一)10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3000萬元以上的工程采購項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采購項目,包括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等;(三)技術復雜、性較強的項目,包括需定制開發的信息化建設項目、采購進口產品的項目等;(四)主管預算單位或者采購人認為需要開展需求調查的其他采購項目。編制采購需求前一年內,采購人已就相關采購標的開展過需求調查的可以不再重復開展。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采購項目開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已包含本辦法規定的需求調查內容的,可以不再重復調查;對在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未涉及的部分,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開展需求調查。第三章采購實施計劃第十二條本辦法所稱采購實施計劃,是指采購人圍繞實現采購需求,對合同的訂立和管理所做的安排。采購實施計劃根據法律法規、采購政策和有關規定,結合采購需求的特點確定。第十三條采購實施計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合同訂立安排,包括采購項目預(概)算、比較高限價,開展采購活動的時間安排,采購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采購包劃分與合同分包,供應商資格條件。采購方式、競爭范圍和評審規則等。(二)合同管理安排。全生命周期項目管理軟件,南京駿飛科技專注研發,為項目管理添翼!上海財務內控項目管理軟件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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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采購需求應當符合法律法規、采購政策和有關規定,符合強制性標準,遵循預算、資產和財務等相關管理制度規定,符合采購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采購需求應當依據部門預算(工程項目概預算)確定。第八條確定采購需求應當明確實現項目目標的所有技術、商務要求,功能和質量指標的設置要充分考慮可能影響供應商報價和項目實施風險的因素。第九條采購需求應當清楚明了、表述規范、含義準確。技術要求和商務要求應當客觀,量化指標應當明確相應等次,有連續區間的按照區間劃分等次。需由供應商提供設計方案、解決方案或者方案的采購項目,應當說明采購標的的功能、應用場景、目標等基本要求,并盡可能明確其中的客觀、量化指標。采購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標準、規范,也可以根據項目目標提出更高的技術要求。第十條采購人可以在確定采購需求前,通過咨詢、論證、問卷調查等方式開展需求調查,了解相關產業發展、市場供給、同類采購項目歷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運行維護、升級更新、備品備件、耗材等后續采購,以及其他相關情況。面向市場主體開展需求調查時,選擇的調查對象一般不少于3個,并應當具有代表性。第十一條對于下列采購項目。黑龍江采購項目管理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