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部門、、事業、科研、企業等各要素深度參與、相互促進的裝備發展格局。(二)工作原則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在教育部統一部署下,各地因地制宜確定裝備發展路徑。發達地區,重在優化結構,實現裝備與教育教學有機結合。欠發達地區,重在均衡提高配備和管理水平,并向農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傾斜。重視支持信息化教學裝備發展。育人為本、深度融合。實施素質教育,推進裝備與課程建設和文化深度融合,裝備與師資培養和教學實踐深度融合,裝備與教育教學和管理服務深度融合,滿足促進學展的學習需要。標準、支撐。以課程標準規定、裝備標準體系和規范工作機制為,強化法治意識、規范意識和意識,堅持推進裝備規劃、實施、管理的制度化和化。注重工作隊伍建設,發揮技術力量作用,注重基礎設施、數字資源、師生應用能力協同,實現教育技術裝備化發展。鼓勵創新、特色發展。支持基層進行實施模式創新、管理方式創新、應用技術創新。在標準化的基礎上,鼓勵充分發揮裝備作為課程資源的作用,實行特色化發展,實現標準化與特色化的有機統一。各方聯動、協同推進。立足獲得產品和服務,培育、引導、規范裝備市場,充分發揮其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財務內控項目管理審計平臺,南京駿飛科技為財務內控項目嚴格把關!江西基建項目管理評估系統
工程類項目應當按照行業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方法和內容進行驗收。(七)完善驗收方式。對于采購人和使用人分離的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實際使用人參與驗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以邀請參加本項目的其他供應商或第三方機構及參與驗收,相關驗收意見作為驗收書的參考資料。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驗收時應當邀請服務對象參與并出具意見,驗收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告。(八)嚴格按照采購合同開展履約驗收。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成立驗收小組,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驗收時,應當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對每一項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的履約情況進行確認。驗收結束后,應當出具驗收書,列明各項標準的驗收情況及項目總體評價,由驗收雙方共同簽署。驗收結果應當與采購合同約定的支付及履約保證金返還條件掛鉤。履約驗收的各項資料應當存檔備查。(九)嚴格落實履約驗收責任。驗收合格的項目,采購人應當根據采購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供應商支付采購、退還履約保證金。驗收不合格的項目,采購人應當依法及時處理。采購合同的履行、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式等適用《中華合同法》。供應商在履約過程中有采購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違規情形的。四川中小學項目管理審計平臺南京駿飛科技的項目管理云平臺,輕松實現云端高效項目管理,快來體驗!
關于新形勢下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裝備工作的意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為深入黨的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四個”戰略布局,明確“十三五”期間中小學裝備發展任務,提升基礎教育質量,加快推進實現教育現代化,現就新形勢下加強普通中小學裝備(以下簡稱裝備)工作提出如下意見。一、重要意義教育教學裝備是教書育人的必要條件,是實現教育現代化的重要支撐,是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展的重要載體。開放以來,裝備工作為基礎教育跨越式發展提供了物質條件和技術支持,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貢獻。但目前還存在裝備標準體系不健全,區域、城鄉、校際之間發展不平衡,一些地方還存在產品質量把關不嚴,重建設配備輕管理應用,不適應教育教學的需要,適用性評價體系不健全等問題,制約了裝備與教育教學及課程的深度融合,不利于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培養,不利于素質教育的實施和教育質量的提高。當前,我國已進入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定性階段。
第七條采購需求應當符合法律法規、采購政策和有關規定,符合強制性標準,遵循預算、資產和財務等相關管理制度規定,符合采購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采購需求應當依據部門預算(工程項目概預算)確定。第八條確定采購需求應當明確實現項目目標的所有技術、商務要求,功能和質量指標的設置要充分考慮可能影響供應商報價和項目實施風險的因素。第九條采購需求應當清楚明了、表述規范、含義準確。技術要求和商務要求應當客觀,量化指標應當明確相應等次,有連續區間的按照區間劃分等次。需由供應商提供設計方案、解決方案或者方案的采購項目,應當說明采購標的的功能、應用場景、目標等基本要求,并盡可能明確其中的客觀、量化指標。采購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關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等標準、規范,也可以根據項目目標提出更高的技術要求。第十條采購人可以在確定采購需求前,通過咨詢、論證、問卷調查等方式開展需求調查,了解相關產業發展、市場供給、同類采購項目歷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運行維護、升級更新、備品備件、耗材等后續采購,以及其他相關情況。面向市場主體開展需求調查時,選擇的調查對象一般不少于3個,并應當具有代表性。第十一條對于下列采購項目。高校項目管理系統,南京駿飛科技為高校打造專業項目管理工具!
包括合同類型、定價方式、合同文本的主要條款、履約驗收方案、風險管控措施等。第十四條采購人應當通過確定供應商資格條件、設定評審規則等措施,落實支持創新、綠色發展、中小企業發展等采購政策功能。第十五條采購人要根據采購項目實施的要求,充分考慮采購活動所需時間和可能影響采購活動進行的因素,合理安排采購活動實施時間。第十六條采購人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項目可以自行采購,也可以自主選擇委托集中采購機構,或者集中采購機構以外的采購代理機構采購。第十七條采購人要按照有利于采購項目實施的原則,明確采購包或者合同分包要求。采購項目劃分采購包的,要分別確定每個采購包的采購方式、競爭范圍、評審規則和合同類型、合同文本、定價方式等相關合同訂立、管理安排。第十八條根據采購需求特點提出的供應商資格條件,要與采購標的的功能、質量和供應商履約能力直接相關,且屬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條件,包括特定的資格或者技術資格、設備設施、業績情況、人才及其管理能力等。業績情況作為資格條件時,要求供應商提供的同類業務合同一般不超過2個,并明確同類業務的具體范圍。項目管理審計平臺,南京駿飛科技以專業視角審計項目管理各環節!福建裝備項目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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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開展需求調查:(一)10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3000萬元以上的工程采購項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會關注度較高的采購項目,包括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等;(三)技術復雜、性較強的項目,包括需定制開發的信息化建設項目、采購進口產品的項目等;(四)主管預算單位或者采購人認為需要開展需求調查的其他采購項目。編制采購需求前一年內,采購人已就相關采購標的開展過需求調查的可以不再重復開展。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采購項目開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已包含本辦法規定的需求調查內容的,可以不再重復調查;對在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未涉及的部分,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開展需求調查。第三章采購實施計劃第十二條本辦法所稱采購實施計劃,是指采購人圍繞實現采購需求,對合同的訂立和管理所做的安排。采購實施計劃根據法律法規、采購政策和有關規定,結合采購需求的特點確定。第十三條采購實施計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合同訂立安排,包括采購項目預(概)算、比較高限價,開展采購活動的時間安排,采購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采購包劃分與合同分包,供應商資格條件。采購方式、競爭范圍和評審規則等。(二)合同管理安排。江西基建項目管理評估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