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招標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3.選用組織選派作為采購人,參與評標工作。4.招標結果報選用組織確認。以上4個環節要形成完整紀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六、公示校服選購結果評選結束后,對擬確定的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要求、采購價格、服務年限、售后服務要求等事項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的問題得到有效處理后,方可由學校與供貨企業簽訂校服采購合同(服務年限應保障新生家長選擇權)。采購合同應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八、校服費用收付校服費用的收付按江西省教育收費管理政策有關規定執行。學校不得違規截留、挪用、擠占校服費用,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代收校服費用,并應及時公開校服費用收支情況。九、校服檢查驗收及監督學校要按照《纖維制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質檢總局第178號令)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和記錄制度。要按照合同約定,通過批量發貨前隨機抽樣或日常零星購買抽樣的方式。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軟件,操作簡單易懂,輕松上手校服管理工作!北京學校校服管理軟件
各校接收校服時要進行檢查驗收,要具備齊全的成衣質量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鼓勵實行“雙送檢”制度,在供貨企業送檢的基礎上,采購單位可結合實際,將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且檢驗費用不得向家長收取。(二)加強質量檢查。各地市場監督管理要壓實屬地監管職責,嚴格按照《工業產品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5號)和《工業產品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76號)要求,督促本轄區校服產品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管理責任,制定《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管控清單》,設立質量安全總監、質量安全員,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受到行政處罰的校服生產企業向社會公布,同時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暢通“12315”投訴舉報渠道,依法、及時處理涉及校服質量問題的投訴舉報。一經發現采購的校服質量問題,要嚴格按照合同及時妥善處理,并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三)加強統籌發展。各地教育行政、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統籌,指導區域內校服供貨企業建立健全校服售后服務體系。 湖南校服軟件定制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平臺,高效處理校服信息,優化學校管理資源!
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為落實習新時代社會主義思想,持續深化“放管服”優化營商環境,縱深推進全省教育系統、依法治教,充分保障廣大學生和家長對校服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鞏固專項檢查成果,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生態和更加滿意的育人環境,切實維護學生、家長、的合法權益,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省中小學生校服(以下簡稱校服)管理工作,優化和改進選用采購流程,加快健全校服管理長效工作機制,提出如下意見。一、提高站位,完善工作機制校服是培育校園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培養團隊意識、傳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傳承中華傳統文化的積極探索。校服質量關系學生身體,規范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嚴格選購程序、標準,保障校服產品質量和安全,不斷滿足學生對美好校園生活向往,是維護切身利益、辦好滿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校要堅持以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辦滿意的教育,加強統籌協調,嚴格校服選購,完善監管機制,構建公平公開、規范有序的校服選用秩序,嚴防校服采購中的行為,促進校服質量和服務水平持續提升,確保進校園的校服、合體、美觀、舒適。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生產、銷售環節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嚴格依法做好整改、處罰、復查等后處理工作,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校服供貨企業,采購單位3年內不得將其納入本地區校服供貨單位。各地要加強統籌,指導校服供貨企業建立健全售后服務體系,為學生購買校服提供便利;督導學校建立評價反饋機制,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反饋校服供貨企業,并作為是否續簽合同及今后采購的評價參考。要采取多種措施對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家庭困難學生等特殊、困難學生提供校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并優先配發給農村地區中小學生。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校服,讓更多的學生能夠穿著校服。六、規范校服穿著,發揮育人功能各地各校要制定校服穿著規范和管理要求,充分發揮校服德育載體、管理抓手作用。學校要落實引導學生愛惜校服、規范著裝的教育職責,把愛惜校服、規范著裝與學校日常教育教學工作結合起來,有機融入中小學生良好行為規范和禮儀常規養成教育。啟迪培養中小學生社會成員意識、集體主義精神和組織紀律觀念。校服備案系統,嚴格保密備案數據,為校服管理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采用綜合評分法確定供貨企業。規模較小的學校可以由所有相關家長投票,規模較大的學校可以由評定組織投票,也可以采用委托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的方式按規范流程確定供貨企業。上述工作環節要形成會議紀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公開。6.公示采購結果。學校采取多種方式向所有相關家長公示采購結果,包括擬確定的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標準及檢測項目、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后服務、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公示渠道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公示期間無異議或反映問題得到有效處理,方可簽訂合同。7.簽訂采購合同。學校與供貨企業簽訂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代收取校服費用。校服納入代收費項目的地區,學校設置代收代付專款專戶,專款**,并及時公開財務收支情況。8.校服檢查驗收。堅持執行“雙送檢”制度,按照合同約定,對同一批次校服實行兩次檢測,在校服生產前對面料抽樣進行送檢,檢驗合格后再生產;校服生產完成后對成品再次進行抽檢,抽檢合格后再使用。重點查驗法定檢測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報告原件及成衣質量標識。專業服務,品質保障,讓校服成為學生的榮譽和驕傲,助力學校提升教育質量。云南中小學校服信息管理系統
南京駿飛的中小學校服登記信息管理平臺,讓校服信息登記如行云流水般順暢!北京學校校服管理軟件
GB31701-2015)、《中小學生校服》(GB/T31888-2015)等和地方標準,堅決杜絕劣質校服流入校園。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三、信息公開透明,規范選購行為(一)明確采購主體。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要起和引導作用,建立健全采購信息公開制度,不管什么選用模式,均以為采購主體,納入“三重一大”事項管理,以家長和學生作為校服選用的主要參與者,切實做好校服征訂意愿搜集工作,充分體現學生自愿購買校服的原則,嚴格規范和監督校服選用過程。成立由管理人員、教師、家長或家委會、學生和社會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負責評分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占比不得低于80%。(二)明確選用模式。各地各校要結合實際,總結工作經驗,創新符合本地實際的校服管理工作方法,確保校服選用和采購嚴格規范有序。校服選用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種:一是家長購買模式。包括校服選用自主評定確定供應商,或委托第三方招標代理機構采取公開招標確定供應商,也可采取“多校聯合、一校為主”的方式開展校服招標采購。校服選用確定校服款式后市場自由生產和購銷模式。二是市場購買模式。以市或縣區為整體,實現一市(縣)一款或一市(縣)多款。 北京學校校服管理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