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根據其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在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監控、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泄漏以及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和安全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第二十一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并保證處于適用狀態。第二十二條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委托具備國家規定的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提出安全評價報告。安全評價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對安全生產條件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方案。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所在地縣級人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在港區內儲存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應當將安全評價報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報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南京駿飛中小學危險化學品軟件,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為校園安全保駕護航!黑龍江智能危險化學品管理平臺
應當將危險化學品的名稱、危險特性、包裝和作業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報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港口行政管理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在***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通知報告人,同時通報海事管理機構。載運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在內河航行,通過過船建筑物的,應當提前向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申報,并接受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管理。第六十一條載運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在內河航行、裝卸或者停泊,應當懸掛**的警示標志,按照規定顯示**信號。載運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在內河航行,按照***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規定需要引航的,應當申請引航。第六十二條載運危險化學品的船舶在內河航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飲用水水源保護的規定。內河航道發展規劃應當與依法經批準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相協調。第六十三條托運危險化學品的,托運人應當向承運人說明所托運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危險特性以及發生危險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所托運的危險化學品妥善包裝,在外包裝上設置相應的標志。運輸危險化學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者穩定劑的,托運人應當添加,并將有關情況告知承運人。第六十四條托運人不得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化學品。寧夏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軟件南京駿飛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管控系統,以科技之力保障校園危化品使用安全!
加強應急救援裝備配備,健全應急救援預案,開展實訓演練,提高區域協同救援能力。推進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南,指導企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六、強化安全監管能力(十四)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將涉恐涉爆涉毒危險化學品重大風險納入****管控范圍,健全監管制度,加強重點監督。進一步調整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制。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嚴格落實相關部門危險化學品各環節安全監管責任,實施全主體、全品種、全鏈條安全監管。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綜合工作;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應急管理、交通運輸、公安、鐵路、民航、生態環境等部門分別承擔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使用、經營、運輸、處置等環節相關安全監管責任;在相關安全監管職責未明確部門的情況下,應急管理部門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兜底責任。生態環境部門依法對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等進行監督管理。應急管理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建立監管協作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密切協調配合,實現信息及時、充分、有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至少要具備中級及以上化工專業技術職稱或化工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新招**崗位從業人員必須具有化工職業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學歷并接受危險化學品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企業通過內部培養或外部聘用形式建立化工專業技術團隊。化工重點地區扶持建設一批化工相關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點化工企業、化工園區或第三方專業機構建立實習實訓基地。把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知識納入相關高校化工與制藥類專業**課程體系。(十二)規范技術服務協作機制。加快培育一批專業能力強、社會信譽好的技術服務**企業,引入市場機制,為涉及危險化學品企業提供管理和技術服務。建立**技術服務規范,分級分類開展**指導幫扶。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覆蓋所有危險化學品企業。對安全評價、檢測檢驗等中介機構和環境評價文件編制單位出具虛假報告和證明的,依法依規吊銷其相關資質或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三)加強危險化學品救援隊伍建設。統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危險化學品專業救援力量,合理規劃布局建設立足化工園區、輻射周邊、覆蓋主要貯存區域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基地。強化長江干線危險化學品應急處置能力建設。還在為學校危化品安全風險犯愁?南京駿飛管控系統是您的放心之選!
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2020年2月,辦公廳、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落實。《關于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全文如下。為深刻吸取一些地區發生的重特大教訓,舉一反三,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有力防范化解系統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發生,有效維護生命財產安全,現提出如下意見。一、總體要求以新時代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戰略布局,堅持總體安全觀,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以防控系統性安全風險為重點,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安全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加強源頭治理、綜合治理、精細治理,著力解決基礎性、源頭性、瓶頸性問題,加快實現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升安全發展水平,推動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環境。二、強化安全風險管控(一)深入開展安全風險排查。按照《化工園區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試行)》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排查治理導則》等相關制度規范。開展安全風險排查和治理。南京駿飛中小學危險化學品監管平臺,整合資源,讓危化品管理更有序、更安全!海南學校危險化學品信息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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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使用國家禁止生產、經營、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規定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限制性規定使用危險化學品。第六條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實施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部門(以下統稱負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依照下列規定履行職責:(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確定、公布、調整危險化學品目錄,對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審查,核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黑龍江智能危險化學品管理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