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要培育踐行綠色環保節約理念,探索學生校服循環使用模式,創新校服以舊換新、以小換大等回收利用機制,厲行勤儉節約,減少資源浪費。18.加大校服發展保障力度,學校要對家庭貧困學生、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采取多種措施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公益捐助學校或學生校服。七、強化監督問責19.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本區中小學校校服選用采購全工作流程的監督檢查,對不認真履職、違反程序進行校服選購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嚴肅追責問責;對統一購買、接收校服的采購單位在接收校服時,未按要求進行檢查驗收,或對由供貨企業直接供貨至采購單位未盡到提醒驗貨義務,導致學生購買到質量不合格校服產品的,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要指導學校建立校服質量問題報告制度,發現校服質量問題,時間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妥善處理,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報告,配合相關部門對有質量問題的校服進行調查處理。加強與師生家長聯系,準確、及時、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相關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20.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生產、銷售環節校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校服備案系統,嚴格保密備案數據,為校服管理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湖北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
2.選用審查招標代理機構制作的招標文件,確認無誤后,由招標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3.選用選派作為采購人,參與評標工作。4.招標結果報選用確認。以上4個環節要形成完整的紀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社會公布。六、公示采購結果評選結束后,對擬確定的供應企業名稱、款式、質量要求、采購價格、服務年限、售后服務要求等事項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的問題得到有效處理后,方可簽訂合同。七、簽訂采購合同和校服費用支付公示到期后,由與供貨企業簽訂采購合同,并向家長、社會公布。校服費用由學生家長直接支付給供貨企業,已經物價管理部門批準將校服費用納入代收費項目的,也可由統一收取后轉交供貨企業,不得違規截留、挪用、擠占校服費用,并及時公開校服費用收支情況。不得委托家長會代收校服費用。八、校服檢查驗收及監督要按照《纖維制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原質檢總—9——10—局第178號令)規定,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和記錄制度。學校要按照合同約定,通過批量發貨前隨機抽樣或日常零星購買抽樣的方式,重點查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報告原件及成衣質量標識。 中小學校服管理系統校服管理系統,實現校服管理的規范化、標準化,提升管理質量!
GB184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品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中小學生校服》(GB/T31888)等國家標準。生產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組織生產。各地各校在校服采購過程中要按照國家標準嚴格查驗,按要求保留校服樣品,采購的校服必須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學校校服選用方式、流程等需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統一采購校服的地方,采購方案需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采購單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財政部關于促進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要求,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及時清理廢除本部門現有校服選用采購管理相關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和行政壟斷等內容,不得濫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競爭,不得違反市場原則采取“定點”“定商標”等方式干涉交易自由,不得通過入圍方式設置備選庫、名錄庫、資格庫,由學生家長自費購買的校服,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作為采購單位采購校服并強制購買。三、堅持自愿原則,規范工作流程各地要在堅持自愿原則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各方主體、規范工作流程。一是以教育部門為管理主體。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校服工作的統籌管理,制定完善管理制度。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加強校服質量安全監管,嚴肅查處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等違法行為,對符合《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的規定條件的,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每年按市(州)學校數5%以上比例開展監督抽查,及時向社會公告監督抽查情況,督促不合格企業及時改正,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市)探索開展校服公證檢驗,相關經費由財政保障。(三)嚴格收費管理。學校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教育收費政策規定,按實代收取校服費用,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或校服選購組織代收取校服費用。及時主動向學生、家長公開校服代收費情況。代收校服費由學校全部劃轉供貨企業,不得計入學校收入或截留、挪用。嚴禁學校及其相關人員從中謀利。實行先服務后付費制度。“雙送檢”檢驗費用不得向家長收取。(四)加大關愛力度。鼓勵校服供貨企業對貧困學生、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家庭困難學生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積極引導有關愛心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向學校捐贈校服。有條件的地區,可由地方向中小學生無償配發校服。。五)建立“紅榜”和“黑名單”制度。南京駿飛科技專注校服軟件研發,為學校提供專業、高效的校服管理方案!
所有家長表決意見及結果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向家長公開。3.組建選用組織。學校成立由學校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教師、學生與社會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占比不得少于80%,原則上用平均數方式確定每個班級家長數量。學校管理人員可作為召集人,負責選用采購組織管理工作。選用組織自主決策,民主協商,以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進行決策,確定校服采購模式、展示環節、評定標準等,形成更加詳細的選用采購工作方案。選用組織會議須形成會議紀要,并向家長公開。4.發布采購需求。經選用組織審議通過的校服選用采購工作方案,采取采購平臺、教育網站、學校公告欄等多種方式公開發布,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備。5.確定供貨企業。由學生、教師、家長共同組成評定組織,評定組織人數不得少于學校在校生總數的30%,其中學生和家長不少于評定組織總人數的80%。對報名企業進行資格性及資料符合性審查,做好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對通過審查的企業進行樣品展示、方案說明,展示校服質量、報價、售后等相關事宜。由評定組織按照“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定制校服軟件,滿足學校獨特需求,讓校服管理更具特色,更符合學校文化!江蘇學校校服管理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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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具體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四、加強校服質量監管各學校購買的校服供應和驗收應實行“明標識”制度,要具備齊全的成衣合格標識,并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接收校服時應進行檢查驗收,查看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質量標識。要建立留樣封存制度,每批次產品各學校要隨機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樣,并封存一年,以備待檢。要落實校服檢測“雙送檢”制度,即企業和學校均抽取一定數量校服送法定機構檢驗,對于存在安全風險、質量缺陷的產品,依照采購合同約定,進行維修、退換、召回等服務。要在選購前后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備案,相關過程資料全部留檔備查,有條件的可通過信息化方式歸檔管理。五、健全校服監管機制各地各學校要將校服選購納入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及時排查主要廉政風險點,細化預警防控措施,要建立本地區校服生產企業“黑名單”制度,將抽檢強制性標準不合格的校服供貨企業列入“黑名單”,各學校不得向其采購校服。要加大關愛力度,鼓勵校服供貨企業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無償提供、**配發校服。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督促校服生產企業、銷售商、中小學幼兒園等做好校服管理工作,省教育廳將定期開展校服選用工作督查檢查。湖北學校校服登記信息管理系統